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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: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江流域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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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来源: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(梁秋坪)23日上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。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会上表示,支持鼓励社会资本
来源:人民网 原创稿
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(梁秋坪)23日上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。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会上表示,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。
魏莉华介绍,长江保护法设专章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做出明确规定,确立了国家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实行自然恢复为主、自然恢复与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治理原则。
魏莉华表示,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,自然资源部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:
第一,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问题研究。包括长江流域自然环境本底及变化调查,长江上下游水平衡研究等,通过这些重大问题的研究,找准生态保护修复中尊重自然的本色和规律。
第二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规划,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好长江流域重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。
第三,按照突出安全功能、生态功能、兼顾景观功能这样一个次序,以系统的观念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保护修复。
第四,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。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,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。鼓励社会投资,就需要我们找到营利点,即怎么样通过生态保护修复来挣钱,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修复。
文章来源:《环境保护》 网址: http://www.hjbh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224/750.html